按照学校2019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经书法学院考评组审查推荐,现对本考评组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推荐排序情况和初评推荐意见得票情况进行公示。
一、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情况
(一)符合职称评聘申报条件的人员为:
讲师:刘连杰。
(二)不符合职称评聘申报条件的人员为:
无。
二、推荐排序情况
经书法学院考评组审核推荐初评会议对符合职称评聘申报条件的人员审议推荐,推荐排序情况如下:
中级推荐排序情况:
申报正常评聘:刘连杰。
三、初评推荐意见得票情况
刘连杰:优秀5票,良好0票,一般0票。
以上公示内容在书法学院网站中予以发布,同时在土木教学馆楼一层告示栏张贴,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0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疑义或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在公示期内向书法学院考评组纪检委员或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2名同志同时反映情况和问题。书法学院考评组纪检委员是刘佳鑫18186845914,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人:周文山18946649816,程鹏宇18604436181。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3号,附件7)要求,反映情况和问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确反映责任主体,要签署实名和详细联系方式,不签署实名和详细联系方式或举报线索不清的一律不予受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无理取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聘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书法学院考评组
2020年3月5日